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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护航振兴突破 司法行政为民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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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日,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心收到某企业送达的一面锦旗。锦旗上书写了“保护企业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”的感谢词。
原来,我市某重点企业因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,日前,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该案为涉企案件,又系招商引资企业,案件承办人收案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,对申请人的复议目的、实质诉求、争议来由和矛盾症结进行了全面了解。经初步审查,确定了本案争议焦点后,及时组织召开了行政复议听证会。会上,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、依据以及履行的法定程序进行了质证和辩论,一方面充分保障了涉案企业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利,另一方面也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打下坚实基础。经审查后,案件承办人就发现的问题与被申请人进行了沟通,通过充分的释法明理,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纠错程序,撤销了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,申请人亦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。该案案结事了,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,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。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市司法局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、复议为民”的原则,多措并举、主动作为,在发展所需、政府所急、企业所盼、复议所能上集中发力,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市司法局将聚力发挥复议监督纠错职能,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,切实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做优做强行政复议“抚顺品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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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|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
编辑|市司法局 张 楠
审核|市司法局 杜江宏